2005年06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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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购经济适用房2年内不准申请  
 



    本报讯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近日揭露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经营中的10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房地产企业守法经营。对此,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

    除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骗购行为外,在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面积测绘公司等房地产各环节,也都存在不同的违规行为。

    46户被取消购经济适用房资格

    北京市建委开发办日前首次披露,46户家庭因查实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存在虚报个人申请资料、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等行为,已购房屋被收回。据了解,这是自1998年北京市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首次公开骗购黑名单。

    骗购者两年内不准再申请

    北京市建委开发办表示,凡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律取消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伪造各类证件触犯有关法律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