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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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发票苦命鸳鸯撞进法网  
 



    这是一场令人扼腕叹息的庭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面对两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法官的口吻不像以往那样凌厉,而公诉人也多次列举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提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不时传出唏嘘的叹息声。

    被告人钱楠樱和范炜是一对苦命情侣。北京郊区的农家女钱楠樱和从北大荒回京的知青子女范炜相爱后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他们从批发市场购进服装,然后加价30%供货给超市。因为超市进货时需要增值税发票,但他们进货时却得不到增值税发票,为了谋利,他们先后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00多万元,逃税百余万元。

    闯荡京城

    要强女子携母打工

    1971年4月,钱楠樱出生在北京市房山区一个农民家庭。钱楠樱5岁时,父亲撒手归西,对于这个本来就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1991年10月,钱楠樱在一个远房亲戚的帮助下,在故宫午门外找到一份给人看摊卖

    纪念品的工作,一个月300多元工资。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后,钱楠樱先租了个10平方米的小平房,然后就把母亲从郊区接到市区。

    1995年初,24岁的钱楠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她的男友范炜。范炜比钱楠樱大一岁,他的父母是上山下乡到北大荒插队的北京知青,范炜在北大荒出生,一直到初中毕业后才随父母回城,但因为没有住的地方,全家只好住在一家单位的门卫房里。

    范炜父母返城后家里一贫如洗,父母年迈失业,连退休金也没有,仅靠微薄的“低保”勉强生活。范炜只好到建筑工地上打工。也许是同病相怜吧,两个有着极其相似经历年轻人走到一起相识相爱了。随着双方关系的确定,他们考虑结婚,但两个家庭都很困难,特别是房子的问题解决不了,两个人只有加倍努力想办法多挣钱。

    2000年9月,钱楠樱在北京华联超市工作,多年的卖服装的经验告诉她,如果成为华联超市的供货商,从北京动物园、木樨园等地的批发市场批发一些廉价的衣服,然后供给超市,会赚不少的钱。但要成为超市的供货商,必须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

    2000年9月,钱楠樱和范炜东取西借,以货物出资形式,在北京市房山区注册了

    “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他们办理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等相关手续后,被北京房山

    区国家税务局批准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

    人。钱楠樱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范炜任公司监事。

    铤而走险

    女老板陷进税票泥潭

    经过几番周折,钱楠樱和范炜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终于挂牌成立。尽管公司所有员工只有他们两人,但他们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

    公司成立以后,钱楠樱从北京木樨园、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市场低价批发服装卖给北京华联超市。一开始,两人本本分分地做生意,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活也就有了奔头。但后来他们在经营中发现,赚钱并不是他们想像的那么简单。

    在他们给超市送货结账时,他们要向华联超市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他们从批发商或小商小贩手里进货时,是根本不可能拿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如果没有进项发票用来抵税,他们在向国税局纳税时,就要向国家交营业额17%的税,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利润可赚了。

    正在钱楠樱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位业内“高人”给她指点迷津说:“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悄悄地买一些过来作为进项增值税发票用来抵税。”经“高人”一提醒,钱楠樱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供货商都是这么干的。既然人家都在这么做,自己也不妨试一试。

    2002年2月的一天,钱楠樱去华联商厦送货。在门口,一个女人给了她一张名片,她仔细一看,是专门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把名片收好放进了包里。通过这张名片,她认识了专门贩卖伪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浙江籍票贩子陈某。从此,钱楠樱也就半推半就地陷进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每次钱楠樱需要发票,就给陈某打电话,把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账号、货物名称、所用金额等情况告诉陈某。陈某按钱楠樱的要求填好税票后,双方约好接头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票,票款按票面所填金额价税的2.6%到3.0%不等的比例计算,票钱两清后,各自走人。从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钱楠樱从陈某手中共购票23份。之后,她又联系

    上了一个姓赵的票贩子,钱楠樱从赵姓贩

    子手上共购票21份。

    就这样,从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的短短两年里,钱楠樱先后从陈某赵某等人

    手中购买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近百份,

    为自己的公司开具进项发票价税合计560

    多万元,逃税96万多元。

    利令智昏

    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巨大利润的驱使,使钱楠樱失去了理智。钱楠樱不仅购票用于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而且还购票转卖给其它公司,用作自己公司的销项发票。

    在公司成立之初,根据有关规定,钱楠樱只是取得了临时性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每年完成180万元的销售额,才能取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完成这180万元的销售额,对于钱楠樱的小公司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钱楠樱只有充分利用手中买来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大做文章,增加销售额以获得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

    2001年9月,北京某超市的服装供货商张某正为公司缺少进项发票而发愁,问钱楠樱能不能帮帮忙,并许诺可以出一定的手续费。钱楠樱想,如果将手中的空白增值税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销项卖给张某一些,不就可以扩大自己公司的营业额了吗?这样一来,自己公司的那180万的销售额也就不成问题了。

    于是,二人达成协议。只要张某提出要发票,钱楠樱就随时尽可能供应,有时一天里张某就索要好几张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钱楠樱也没有从中收取张某的手续费。按法律规定,没有业务往来,两人之间是不应该有增值税发票来往的,所以钱楠樱给张某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同样属于虚开。张某用这些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到税务机关用来抵税。

    之后,钱楠樱还以同样的方式,为其他几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4万余元,逃税39万余元。

    钱楠樱如此明目张胆地虚开增值税发票,不被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去年11月份,北京房山区国家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钱楠樱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房山区国税局会同房山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对钱楠樱、范炜涉嫌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钱楠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钱楠樱、范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当法官宣布一审判处钱楠樱有期徒刑15年,判处范炜有期徒刑9年时,这对撞进法网的苦命鸳鸯几乎同时在法庭上泪流满面。

    □文图/丁一鹤刘守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