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7岁的晓亮年幼时便没了父亲,去年养父又去世。孤身一人的他因家境贫寒欲盗车被当场抓获。近日,泸县人民法院从宽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5月12日凌晨,晓亮独自在泸县桐兴一公路上行走,路边上停了一辆昌河面包车,见四周无人,晓亮欲将其盗走后开到废品
收购点去卖。晓亮随即推开车窗玻璃进入驾驶室内,欲发动汽车,由于紧张将汽车刹车灯踩亮,车主发现后将其逮个正着。经鉴定,车辆价值1万8千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未遂,又系未成年人,结合本案系偶然犯罪、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对其减轻处罚。(魏祥荣宋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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