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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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钱上网被起诉  
 


    沉缅于网络游戏的高中生董某,为了进网吧玩游戏,放弃高考录取进入高校深造机会,先后13次盗窃别人财物,盗窃财物金额达9500元,全部用于个人上网,日前,董某被溧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董某就读于南京一所省属重点高中,在校期间他原本是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去年董某参加了全国高考,考试结束后,想放松一下高考紧张情绪的董某,被学校其他同学喊到网吧去玩。董某在网吧玩过几次网络游戏后被其感染,玩游戏的兴趣越来越大。从此,进网吧上网打“升级”、“过关”便成为董某日常生活的目标。去年高考董某被高校录取,面对高校录取通知书董某毫无兴趣,还是每天打网络游戏。到了去高校报到时间,董某也不去报到,放弃了进高校学习机会。

    随着董某去网吧上网次数、时间的增加,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不够上网打游戏的开销。于是,董某以找工作需要花钱为由,骗取父母的几百元钱,当父母得知董某拿这些钱上网时,便不准他外出上网,此时,董某一气之下,拿了家中400元钱,一个人跑到外面网吧呆了两个星期。400元花光后,董某便跑到一位熟人家中偷了二三百元钱,从此以后董某没钱上网就去别人家盗窃。

    今年3月13日,董某在别人家行窃时被警方抓获。 (肖军徐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