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对成都市区一些家具超市和家具店进行调查发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去年10月就要求销售家具配备内容详细的说明书,但由于不少家具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商家担心被消费者抓到索赔的把柄,市场上很难找得到“说明书”的影子。
投诉:货物的标志变了
周女士向青羊消协投诉称,她1月初在顺城街一家具城订购了一系列的某品牌家具。该店材质吊牌上说明为“新西兰松木或爱德华松、或桃木蕊木等”,标牌清晰标志为木材质。店员当时告诉她,该店所有产品是实木贴实木皮。
6月份,商家送货时,她发现衣柜大面积使用的材质是刨花板贴皮的材料。周当场通知商家并指出实际送货与吊牌所标材质不相符,对方表示自己过错,同意在原订八折优惠基础上再优惠10%。对此,周要求优惠15%。商家拒绝了周的要求。
随后,周女士将对方投诉到青羊消协。6月29日,周告诉青羊消协,他们已经私下协商解决此事。
调查家具说明书太难找
近日,记者先后来到青羊区、成华区和锦江区几家家具城和部分路边的小家具店进行调查。在成华区南洋家具城一楼,一摊主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产品,保证绝对是实木家具。问其有没有家具说明书时,摊主马上拿出印有产品图片的宣传画册。当问到有没有专门标明结构、材料、性能、规格等内容的单品说明书时,摊主摆摆手。
在位于玉带桥附近的好世界家具城,一大连家具摊主听到记者要求看家具说明书后,称该家具没有使用说明书,消费者购买都是实地查看实物。记者在玉带桥一带的数家家具城,一连问了6个品牌家具的促销人员,只有香港某品牌沙发向记者出具了沙发使用说明书。
记者又先后在建设路、九眼桥路等地的一些小家具店,向对方索要“使用说明书”,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
专家建议
掌握证据双倍索赔
对此,成都市质检局标准化处苟处长说:家具的国家标准早在2004年10月1就正式实施,但考虑到生产企业的适应过程,国家允许2004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家具在市场销售,这个过渡期为1年。再过几个月过渡期结束后,家具生产企业必须出具家具使用说明书,没有使用说明书就不许销售。
四川省消委名誉副会长谷岩称:国家制定了家具国家标准,这是强制标准。企业必须按照标准执行,真实标注家具材质、用料的真实性,否则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如一些本身不是实木家具的企业,宣称自己产品是实木的,不仅对真正的实木家具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搜集有相关证据,可以向当事家具商家提出双倍索赔。 (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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