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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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检作用有限不宜强制  
 


    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认为,目前新生儿缺陷数仍属正常波动范围


    婚检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近日,由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就这一长久争论的话题给出了最新的答复。答复指出: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且婚检存在大量“走过场”的现象;婚前医学检查应当鼓励,但加强婚检工作必须坚持婚检自愿,不必要也不宜实施强制婚检。

    新生儿缺陷数量仍属正常

    婚检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分赴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河南、云南进行专题调研。

    在这份7月最新报送给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答复中明确指出,自《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各省的统计数字显示,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升有降,缺陷儿出生率是波动的,而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专家认为,缺陷儿出生在统计学上属于“小概率事件”,目前新生儿缺陷数仍属正常波动范围,没有确切数据表明是由取消强制婚检造成的。

    预防缺陷婚检对出生作用有限

    调查组还专门对自愿婚检前后,出生儿缺陷数有比较明显变化的云南某县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显示:取消强制婚检并不是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长的原因,即使实行强制婚检也不能避免缺陷儿的出现,也无法实施对缺陷儿数量增减的控制。

    据了解,该县在强制婚检前的2003年出生缺陷儿30例,2004年实行自愿婚检后出生缺陷儿42例。但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新生缺陷儿的父母60%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在有婚姻登记记录的新生缺陷儿父母中,既有经过婚前医学检查合格的,也有未经过检查的,检查合格与不检的人都同样产生了新生缺陷儿;强制婚检时期与自愿婚检时期产生的缺陷病种基本相同;新生儿疾病检出手段均为孕中检查、临床诊断查出,而非婚检检出。

    有些地方婚检只是走“过场”

    调查发现,有些地区有些人掏钱就可以得到合格的婚检证明,有些人婚检不合格,找个熟人也能开出合格证明,这种只交钱不婚检的现象在有些地方占相当的比例。很多地方反映,强制婚检期的婚检率高并不能说明问题,也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调查还发现,一些乡镇,婚检只靠眼看手摸,检查项目只是量身高、体重和摸摸肝脾是否肿大,出具的证明是一张便签,这样的婚检没有人不合格。有的县妇幼保健院,不仅没有艾滋病检查,也没有淋病、梅毒检查,甚至肝功能检查也没有。这使得婚检对预防传染病传播和艾滋病检出率方面作用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