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27日 星期二
版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法制在线  
 


    女子床上误把邻居当丈夫男子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

    以为摸黑钻进被窝的是下了夜班的丈夫,王红便顺从地与其发生性关系。直至打开床灯,王红才知道刚刚和她上床的是邻居李亮。8月31日,李亮被北京市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京务工的王红夫妇与河南老乡李亮租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平日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今年1月29日晚上,李亮与另一河南老乡喝完酒后到王红家还热水瓶。走到门前,李亮发现屋内一片漆黑,门也没有上锁。当突然想起此时王红的丈夫正在上夜班,至少要到凌晨才能下班时,李亮轻轻地推开王红家的门,只见王红独自一人躺在床上。

    由于最近一个月,丈夫一直上夜班,王红以为进屋的李亮就是自己的丈夫,便躺在被窝里没动,也没有说话。李亮放下热水瓶后,径直钻进王红的被窝,随即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等一切发生完后,王红随口问道:“你怎么回来这么早?”李亮笑嘻嘻地回答说:“我是你二哥。”

    王红一听赶紧拉开灯,这才知道刚刚和自己上床的不是丈夫,而是邻居李亮。王红羞愤交加立即爬起来朝李亮一通乱打,吓得李亮赶紧跑回家。随后,王红回屋等丈夫下班,夫妻两人一起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正在房里熟睡的李亮抓获。

    法院认为,李亮冒充丈夫致使受害妇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这种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妇女权益,构成了强奸罪,故判处李亮有期徒刑5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孙思娅徐寒军)

    中途退庭逃避不了应负的责任

    本报讯 2005年9月14日上午,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对原告崔科与被告崔永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开宣判。判决被告崔永海赔偿原告崔科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合计1049.84元。

    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与被告都到庭参加诉讼,但庭审中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进行了缺席审判。法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所举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是:2005年6月27日下午,原告的妻子与被告及

    其妻子因为生活小事发生纠纷,互被抓伤。此次纠纷平息后,当晚19时许,被告找到原告,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后被告用拳头打了原告头部和胸部,并用脚踢了原告,将原告踢下秧田,致使原告受伤。后原告报警,派出所干警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原告在区医院住院两天,花去医药费1000余元。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何光炽刘红斌)

    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被判刑

    本报讯 9月15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成都市首例电动自行车违章致人死亡刑事案,当庭宣告对被告人蓝怀松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2日上午8时30分,被告人蓝怀松下夜班后骑上自己的“赛吉奥”牌电动自行车搭载同事沈闯回家,途经青白江区华严镇S101线成南路2.7公里十字路口时遇交通信号为红灯,但蓝怀松继续向前行驶,在交叉路口

    内与准备左转弯的机动三轮车相撞,致沈闯摔下后被机动三轮车前轮碾压受伤,沈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蓝怀松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