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林) 本月21日起,川内各银行将执行央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工、农、建、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外表示,银行根据各自总行的要求,均已形成新的计结息细则。
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而根据央行出台的《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21日起,活期存款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即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6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由银行自主选择。
具体而言,各银行将采用积数计息法对个人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即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按存款实际发生的天数累积计息。“这将给储户带来一点微利。”农行个人金融处一位人士说,以2005年12月21日存入1万元活期存款计算,该笔存款2006年12月20日支取,年利率为0.72%,如按原结息规定,可计得
利息58.4元,如新结息规定,可计得利息58.84元,两者相差0.44元。
业内人士提醒,目前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都是月结息,有些银行的借款合同中会提供不同的计息公式供客户选择,因此人们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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