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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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储蓄新规12月执行  
 



    记者从蓉城各大银行获悉,原定10月1日执行的教育储蓄免利息税新规定,现已推迟至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颁布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从10月1日起,教育储蓄到期时,储户除持存折、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外,还必须出具国税局印制、学校开具的“三联单证明”才能支取本息,否则将扣缴利息税。

    据了解,由于以前只需学校出具证明即可,加上部分银行揽储心切,因此出现了大量不规范的教育储蓄。银行人士介绍,新规出台后,各银行网点排队等候存取款的人明显增多,某银行在乐山牛华镇的营业部,在9月30日甚至出现了300多储户集体挤兑的现象。

    银行人士强调,12月1日起,对以前那些虚假教育储户来说,如果要继续存满规定的时间,到期再支取,银行将按照零存整取利率来计结利息,同时扣除20%利息税,但如果没到期就支取的话,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结息,同时扣除利息税。该人士建议,虚假教育储户最好在11月30日前办理支取或换存。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