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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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政服务潜藏觊觎者  
 



    本报讯 3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的被告人苏雄以抢劫罪、盗窃罪一审合并判处死刑;并对协助其藏匿的被告人严雪梅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10月10日,被告人苏雄持事前准备的假身份证到成都市一家专业清洁连锁服务中心应聘工作。12日上午8时许,苏雄接受公司的指派与两名员工一起到市内一客户家做家政服务。在屋内打扫的苏雄一边干活,一边窥视客户家中情况,发现该客户家主卧室内有一保险柜,遂认为客户家肯定有钱,想到客户家仅有一名老人,于是产生了劫取财物的想法。做完清洁之后,不动声色的苏雄与同来的家政服务人员一起回到公司,他借故到公司的工具房内拿了一把榔头,然后又悄然返回客户家。他以客户家窗户需要修理为由骗开了客户家房门,将客户家76岁的老人杀死。随后,苏雄企图撬盗保险柜,但费时良久都未能打开,只好在屋内四处搜寻,最终拿走700余元后逃离。之后,苏雄将此事告知了女友严雪梅,慌乱不已的女友不仅没有劝其投案自首,反而资助其潜逃到数百公里之外自己的家中藏匿。

    此外,早在2004年8月10日,苏雄还曾用化名应聘于成都市另一家政服务公司并在一客户家做家政服务时,趁客户不注意盗走了其卧室内的现金2000余元及一张银行卡。

    检察官提醒: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行业亟待规范管理,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已成为一个必须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琐碎的家务事也逐渐从家庭走向了社会,人们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情形已越来越普及。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家政公司所聘用人员的素质仍然千差万别,往往缺乏基本的文化素质,更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加之许多家政公司往往存在着重经济效益、忽视规范管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使其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导致其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够充分,这必然使家政公司、员工与客户产生矛盾和纠纷的现象增多,这是家政服务社会化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起血案折射出了家政服务行业在招聘、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和缺陷。虽然家政服务工作只是一种并不需要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非技术性密集型劳动,但家政服务公司事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却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是对家政服务公司自身负责,同时也是对客户的利益乃至安全负责。如果这家家政服务公司事前能够认真审查被告人苏雄所提供的证明文件,他就不可能以假身份证蒙混过关而进入公司,也就更不可能利用家政服务之机而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在明知屋内有人的情况下去谋取客户钱财并侵害客户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这起案件也给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敲响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警钟。我们认为,客户在聘请家政服务之时,必须明确约定家政服务公司所派人员要多少人?要婉言谢绝单人服务。这种约定,既便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又能增强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双方的安全性。同时,客户在接受服务时,一定要财不外露,注意妥善保管好现金等财物。再者,客户应尽可能选择周末、工休日等时间接受服务,避免家中老人、小孩、妇女等独自在家接受家政服务。最后,客户一定要周密考虑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自身的各种权益,注意选择信誉好、管理严、服务细的家政服务公司,从根本上避免给自己和家人留下遗憾乃至祸患。 (薛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