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我的一个朋友向另一个做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朋友买保险,他对朋友说“大家是哥们,我充分相信你,况且我的情况你都清楚,买什么样的保险你就看着办吧,到时候我付钱就行了”。最后,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保险都没搞清楚,更别谈符合需求了。结果,朋友为他买了意外伤害险。有一天,家中被盗,他对我说,好在我买了保险,不然就损失大了。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业务员朋友,方知没有买家庭财产保险,买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他马上在电话里责怪朋友,两人闹得不欢而散,多年的朋友再没有来往。
事实上,“人情保险”存在很多隐患,这些隐患最终会伤害双方的感情。
第一,为表示自己对朋友的绝对信任,往往会匆匆签订保单或直接由朋友全权代理,多数投保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买的是什么样的保险,更不用说保险单上条款的内容了。买了保险后束之高阁,等到理赔时,才发现原来自己买的保险与自己的想象相差十万八千里。
第二,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认为朋友了解自己的情况,肯定会满足自己的保险需求,因此没有参与保单设计,忽略了对自己保险需求的认真分析,直接造成保险方案的设计与自身实际保险需求的偏差。
第三,理赔是保险服务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如发生了理赔,理赔金额只有区区几十元。“人情保险”就会陷入很尴尬的境地。如果代理人不是朋友,我们可以很直接地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如果是“人情保险”,就不一样了,会很难开口,因为区区几十元,要让朋友来回跑,自己会觉得很不好意思。
另外,在“人情保险”的销售过程中,如果出现比较严重的误导,导致重大理赔纠纷时,将严重伤害双方的感情。买“人情保险”未尝不可,但为了自己的保险利益,为了将来双方的关系不受伤害,在购买“人情保险”时,该问清楚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总是觉得难为情、拉不下面子。
(人保财险乐山市分公司综合部熊廷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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