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了19年的管道煤气初装费,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合法?初装费之外,为何又有一个安装费?其标准是否过高?为何收费没有听证……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发出一连串炮轰式的质疑。
广州承认:煤气管道初装费是集资
广州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认为,铺设煤气管道应由政府埋单,政府应将主干管道铺好,而用户使用的部分管线则应交纳适当费用,但必须明确产权,即这部分管道的物权属于用户,用户有权对其进行转让或买卖。若按材料、人工、维护保养及技术费用等收费,上海的850元初装费是较合理的。
据市物价局透露,广州的管道煤气在1987年动工,当初因为资金短缺而向新用户征收初装费作为集资款。对此,朱永平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他说,“集资的性质一确定,该项收费就必须取消。因为现行法律禁止非法集资,管道煤气初装费属非法收费行为。”否则,缴费用户可以凭收据状告煤气公司。
其实,广州是第一个承认管道气初装费是集资的城市,而收煤气初装费在国内城市相当普遍。朱永平表示,这些城市实际上也涉嫌非法集资,国内管道气用户做了“冤大头”,应引起全国关注。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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