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到美国的时候我就发现,美国人跟我们太不样了。他们家的小朋友一点也不乖,根本不听话。“乖”在英文里几乎是个贬义词;而“听话”二字绝对是美国女人对男朋友的要求,对孩子并没有这么苛刻。1973年我刚到美国就犯了一系列“乖”的错误,上课我们坐得笔挺,美国孩子横倒竖歪,结果老师反而问我们听课时候为什么像僵尸一样。
我们跟他们的第二个区别在于“脸”这个字上。我从小最怕给家长丢脸,12岁出国之前大人来来回回嘱咐:千万别给国家、人民、父母和全中国的小朋友丢脸,把我们吓得,步步小心翼翼,使劲琢磨什么样的行为能够让别人夸奖我们,给脸上贴金。到了美国后,发现他们不太讲究脸面,倒是对“fun”
(好玩、有趣)这个词挺强调的,我们学校的口号是:学习就是fun;美国人对一个人最大的赞扬就是他是个fun人。
我们从小很现实,强调短期效益,小学成绩好是为了考初中,初中为了高中,高中为了大学,大学为了什么我们开始有点含糊,那就考研吧。而
他们特别能做美梦,从小就开始。在家做美国梦,发明个因特网、窗户软件、苹果电脑什么的。到咱们这来就做中国梦———让上亿的中国人左手可口可乐,右手麦当劳,脚上蹬着
双耐克,耳朵和肩膀中间还夹着个摩托罗拉。他们的梦居然都实现了。
(洪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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