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的“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提出:给药途径为肌内注射的含鱼腥草或新鱼腥草素钠注射剂,生产企业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可以申请恢复本企业品种的使用。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的含鱼腥草或新鱼腥草素纳注射剂,还需针对临床使用中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工作。从2006年6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暂停了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品种的使用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