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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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农村小学初中全免学杂费  
 


    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透露此消息新规惠及1.5亿学生,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


    明年起,免除学杂费将惠及全国农村近1.5亿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此外,中等职校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大学生基层服务3年可免还国家助学贷款等。

    这些变化表明:中国教育正加速迈向公平。


    明年是农村教育的关键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同时要完成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和全国农村远程教育系统。这是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在武汉出席“第二届中部崛起人才论坛”时透露的。

    此外,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免除学杂费

    惠及1.5亿名中小学生

    据介绍,免除学杂费将惠及全国农村近1.5亿名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周济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小学入学率为20%左右,初中入学率约为6%,文盲占总人口80%以上。2000年底,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2005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初中的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9%和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以上。到2010年,全国“普九”人口覆盖率将接近100%,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平民教育将在更大的范围、以更高的质量惠及全体人民。

    经费大改革

    西部20万辍学学生返校

    据周济介绍,国家于2004年启动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惠及5000多万名农村中小学生。据悉,西部地区自今年3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至今,有近20万名农村辍学学生返回学校,辍学率大大降低。

    据了解,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部法律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是一大亮点。“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进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真正树立起公平观念和均衡发展的理念。”

    截至10月,中央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133亿元,西部地区各地落实改革资金77亿元,所有农村中小学都拿到了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多数省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学校乱收费问题和西部地区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上学贵、上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资助贫困生

    国家出台了几项新举措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今年以来完善贫困生就学资助体系的几项新举措,也彰显了加速推进教育公平的决心。

    今年出台的《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勾画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基本架构。中央财政“十一五”时期将安排40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2006年起,将每年安排8亿元资金,每年约资助80万人,每人每学年可获得资助1000元。

    在扎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建立了助学贷款代偿机制。今后,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不少于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新华社)新闻链接

    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

    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加强素质教育,更加注重教育的普惠性,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将使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择校热、择班热”等问题得到缓解,各种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受到遏制,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