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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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非爱行为”  
 



    心理学上有一种概念叫“非爱行为”,即有条件地给予爱。在亲子关系上,即表现为:孩子得如何如何做,家长才爱他/她,否则家长就会收回爱;或者表现为:为了孩子,家长才如何如何,比如家长说:“为了你,妈妈才这么辛苦,妈妈才会变老,妈妈才跟爸爸怎样怎样……”

    那么孩子从父母那里接收到的,即是这种有条件的付出,而如果,他/她所接受的是在爱这个概念里讨价还价,那么,他/她也会将本来无私的爱分裂为有偿和无偿两种状态。而这,就是自私的心态。

    在家长这种“非爱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对生存的不安全感,缺乏自信(将孩子的前途寄托于外在环境),以及对当年未完成事件的不甘心和不满,亦希望孩子为他们平衡这些情绪。只因为他们是家长,有权利,更有权威,而恰恰忽视了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轨迹和思维,有自己的成长过程。如果孩子为取悦父母而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成长轨迹,那么,他们的天性亦会成为后天的“未完成事件”,难免不承袭父母今天的轮回。

    所以,健康的亲子教育,应该建立在尊重彼此界限的基础上。孩子生在这个家庭,并非一定要完成父母的某项任务,而是在给两个曾经也是孩子的人,缔造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除了保护孩子并给予健康的身心营养之外,家长再没有包括替代、操控或惩罚等其他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一个懂得自尊和自爱的下一代。

    (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