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二、《决定》宣传要深入。一是抓面向各级党政领导的宣传,提高党政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增强群众计划生育的意识。首先在主流媒体有位置,其次生育文化阵地唱大戏,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决定》的贯彻要落实。一是工作思路要明确。根据《决定》部署的人口计生五大工作任务,结合省“四四五四”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当前我市的人口计生形势,我们提出了“1211”工作思路,即夯实一个基础(以“三查”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工作),突出两个重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抓好一项工程(信息化工程),研究解决一个难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我们将“三查”服务工作列入党政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和计划生育单项业务目标管理进行督查和考核,增强了各级抓孕前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减少政策外怀孕、生育。针对农村计生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两个重点,我们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三是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四是认真落实利益导向机制,大力实施惠民计划。信息化建设中,已全面完成了三级平台网络版数据调试工作和新报表软件的启用。实现了100%的区县建立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80%以上的乡镇与县联网,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市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强化了计划生育办证过程的管理。
二是工作方法要转变。我们人口计生工作要转变工作方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尊重民权,以人为本。通过便民维权、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等形式,让群众利益得到保障。工作中严禁强迫命令,简单粗暴,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坚持依法办事。通过利益导向、惠民行动等,让计生群众得实惠。
三是机构队伍要稳定。根据中央《决定》精神,乡镇人口计生机构,不得在农村综合改革中随意撤并、改变机构性质。符合条件的要单设,不能单设的要保留牌子。村村要有计生员,组组要有信息员。要加强乡镇服务站、村服务室建设。坚持“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计卫合作为补充”的总体发展格局。
四是领导力度要强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领导与支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稳定增长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计生的舆论环境,构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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