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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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拟调至20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说明时表示,近两年来,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做适当调整。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

    “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谢旭人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谢旭人表示,调整后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纳税,中低收入者负担也将大大减轻。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