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在文化界轰动一时的侵权官司,山东潍坊年画的代表人物杨洛书在北京和潍坊打了两起文化官司,杨洛书维权案被称作中国年画第一案,最终的结局一输一赢。这个期间,众多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关注年画的文化界名流纷纷站出来表达他们的观点,80岁的“中国年画王”杨洛书更是气得一头栽倒在自家院子里被送进了医院。
年画同行
两位专家的前世今生
潍坊年画是与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齐名的中国三大木版年画之一,而且潍坊年画和风筝的著名产地都是寒亭区西杨家埠村。在杨家埠村,代表年画制作水平的老艺人就是杨洛书。1995年,随着一篇写杨洛书的专访《中国年画王》的发表,杨洛书在文化界名声大噪,年画王的名头越来越响。2002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鉴于杨洛书在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创作方面的突出贡献,授予他“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5年4月,杨洛书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名誉博士称号。
在潍坊,还有一位木版年画专家张殿英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一级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号。
与一直生活在乡土上的杨洛书不同的是,张殿英是新中国初期国家培养的美术教师,曾在昌潍师专任教。张殿英于1981年调到潍县年画研究所,开始了从实践到理论两个方面传承木版年画的计划。在当地年画艺人的协助下,张殿英从潍坊市寒亭区的杨家埠、齐家埠等生产年画的村庄,收集了年画画版500多套,为木版年画的深入研究和后来的开发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退休后,张殿英不忍看到木版年画人亡艺绝,回到故乡潍坊市的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创办了年画馆,继续他的年画创作和理论研究。
杨洛书和张殿英差不多是同龄人,杨洛书今年80岁,张殿英74岁。虽然都是靠潍坊年画生活,但他们其实是两类人。杨洛书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年画艺人,而张殿英的专长更多的是理论上和学术上的,他创作的32米年画长卷也是杨洛书这种年画艺人连想都不敢想的。因此,固守传统手艺的杨洛书更传统,而善于创新的张殿英更时尚。
张殿英1981年调入潍县年画研究所,而杨家埠村与寒亭区只有几里路,大概在1984年前后,作为研究专家的张殿英和作为民间艺人的杨洛书相识。1988年前后两人的关系开始密切起来。张殿英称,两人之所以关系密切是因为张殿英向杨洛书提供了很多份年画的画样,让杨洛书从他家里拿去模仿……
而张殿英次子张运祥对于杨洛书的一些说法和评价,被前来采访的记者陈宏记录到一本名叫《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书中,由此引发了两场官司。
一篇文章
大师气得大病一场
两位年画老艺人因为两个年轻人而引发了两场官司。这两个年轻人分别是张殿英的次子张运祥,他既是张殿英的学生,也是安丘市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年画馆的负责人。另外一个人是《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笔名沈泓,现居深圳。《寻找逝去的年画》丛书是陈宏采用第一人称写作手法,以报告文学的形式,记录了他深入各年画产地寻踪探源的经历。《杨家埠年画之旅》是丛书中的一本,2006年1月由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
2006年5月,一位烟台的朋友专程带着《杨家埠年画之旅》来杨家埠找到杨洛书。临给他书前,这位朋友对杨洛书说:“杨老,我这里有一本书,你看完可千万不要生气啊。”
杨洛书接过了《杨家埠年画之旅》。看完关于自己的章节,杨洛书气得当即病倒,一连五天打吊瓶。
陈宏创作的《杨家埠年画之旅》第七章的标题为“年画神话杨洛书”,这一章是专门探讨“杨洛书现象”的。而这些素材的来源并非来自杨洛书本人,而是主要来自张运祥和陈宏在杨家埠街头的采访。
“年画神话杨洛书”第八节的标题为“他会刻版吗?”,陈宏在书中有如下的文字:“为了更真实的了解杨洛书,客观揭开杨洛书现象之谜,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一句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版,他甚至不印画……”“张运祥说:当年我父亲在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所时,杨洛书经常中午到我家里拿样,拿去复制后还来,我们家的大门神样他也拿去过。杨家埠年画业从古到今有一条行规:刻版是不外传的。我父亲对杨洛书说:你要学我都可以教,而且免费。”
在第九节“出名的谜底”中,张运祥说:“杨洛书成为现今杨家埠年画的形象代表,就是我父亲推出的,可能是因为在杨家埠杨洛书最敢说话,是有名的‘杨大炮’。”作者陈宏评价杨洛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杨洛书是一位艺术大师,倒不如说他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一位年画组织者,一位年画策划人和经营人。以上这些因素兼备,他创造出了一个杨家埠年画的品牌,一个大师的神话。”
在最后一节“杨洛书趣事”中,作者又对杨洛书进行了总结性的评价,“他什么都敢说,他知道记者最需要什么,然后他就说什么,泡沫吹得越大媒体越高兴,当地政府也越高兴,读者也更觉得新奇、皆大欢喜。”
杨洛书看到《杨家埠年画之旅》之后不久,立即就著作权和侵害名誉权问题与中国画报出版社联系。2006年5月份,中国画报出版社曲克明副社长亲自登门道歉。2006年7月份的一天,《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来到杨洛书家。杨洛书拉着他到家里看他存放的2500多块木版,质问陈宏中国还有哪一个人存有这么多木版,让陈宏看自己变形的肋骨……说着说着,杨洛书就哭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在院子里。这次,他打了半个月的吊瓶,吃了20多服中药才康复。
杨洛书决定打官司,让大家知道杨洛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两上法庭
同行不应是冤家
2006年9月,杨洛书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中国画报出版社推上被告席,为自己的著作权讨说法。
2007年8月8日,杨洛书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一审胜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中国画报出版社停止售书、赔偿杨洛书损失并在潍坊晚报向杨洛书公开道歉。法院认定中国画报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发行《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未经杨洛书许可,使用了署名为“杨洛书”的年画共计8幅,署名杨洛书注册经营的“同顺德”画店的年画共计8幅,侵犯了杨洛书的著作权。据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发行和销售;赔偿杨洛书经济损失5万元;在《潍坊晚报》刊登道歉声明。
杨洛书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被告方中国画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之中。
2006年11月,杨洛书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以及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对自己的名誉侵权。在诉状中,杨洛书提出了索赔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由此引发了一场百万元的名誉权索赔案。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被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杨洛书在法庭上称:我出生于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19代传人,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陈宏及张运祥捏造事实,使用了大量贬低我才艺、侮辱我人格的语言文字,陈宏、张运祥的上述行为致使我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中国画报社作为出版单位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同样构成侵权。
中国画报社和作者陈宏辩称,书中对于杨洛书的描述都是客观的、正面的。对杨洛书现象的提出和探讨属于文艺批评和不同意见,属于正常的文艺评价的范畴,并没有侵犯杨洛书的名誉权。
张运祥辩称,陈宏在书中引用的我的话确实是我向陈宏讲述的,我父亲张殿英与杨洛书的关系很好,所谓的借画样等描述是为了体现两家人关系密切,我在主观上并没有侵犯杨洛书名誉权的故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洛书在年画创作上的成就,在对民间艺术传承和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有目共睹,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容忍和理解。法院对杨洛书的请求均予以驳回。
一审判决后,杨洛书不服上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2007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更令杨洛书感到难过。
从判决的角度来看,本案的争论焦点是“名人如何面对评论”。名人这个称谓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个人成为名人之后,他既要承担别人对他的赞誉,也要承受别人对他的不雅评价。其实官司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打官司的人,还有人把这种简单的官司炒作成一个文化事件,更是无聊之极。年画艺人们不应该相互攻击,这样不利于保护潍坊年画。我们在继承年画精髓的同时,不要把“同行是冤家”这种积习也继承下来。
右上图为: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观看杨洛书刻版。
左上图为:杨洛书在12年前还在自己家的小南屋里刻版。
下图为:这是杨家埠同顺德老店祖传下来的日月门神图。
□丁一鹤/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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