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竞选“村官”的硬杠杠
本报讯 当前正值广元市一些地方基层换届选举时期,连日来广元市人口计生委接到不少群众咨询电话:在推选和竞聘村(居)干部中有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规定要求,为此,笔者专门走访了人口计生部门。
在该市人口计生委,接受采访的李刚主任详细解读了省市《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在加强领导,为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条件部分的明确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必须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规范“一票否决”内容和办法。对生育秩序混乱、人口失控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影响恶劣的要“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当年该地综合性先进的评选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3年内不得提拔,并限期改变面貌。逾期未改观的,一律就地免职,不得异地担任领导职务。《意见》着重指出:公民违法生育的,在其参选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时,因其违法生育行为视为不具备参选条件。在任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时违法生育的,责令辞职。要把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推荐、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人选的必要条件。《意见》同时要求村(居)基层组织要配备初中以上文化、女性为主的计划生育专职管理服务员,其报酬待遇不得低于村(居)主要领异的80%,并列入财政预算。据李刚主任介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在农村,在社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在“村官”,模范执行和遵守人口计生政策是长期以来广元市坚持任用“村官”的先决条件。“村官”在实行计划生育上“行得端,走得正”,将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作为竞选“村官”的硬杠子,在当前开展的基层换届选举中各级党政要督察到位,认真把关,切实做到把省市《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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