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购买房子后,逾期未能办理产权证,购房户便在网上发帖攻击房产公司,对其房产销售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日前,经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调解,这起发生在该市的首例网上名誉侵权案顺利告结。
今年1月,高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高坪区人赵某的亲属在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迟迟都未能办理到房屋产权证。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并没把逾期办证原因及时告知给购房户,而赵某也没有去具体咨询原因。
双方由于没有及时沟通,造成了一定的误会。为了引起房产公司的重视,赵某便和钟某商量,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不实文章,片面夸大该房产公司存在的问题。文章发出来后,许多网民跟贴、评论,对房产公司的房产销售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房产公司一怒之下,将发贴的赵某和钟某告上了法院。
在法官的调解下,3月18日,房产公司就售房逾期办证问题取得购房户的谅解,同时就名誉侵权问题与赵某、钟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赵某和钟某主动删除在网上发表的不实文章,向房产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房产公司因名誉被侵权而产生的各种损失6000元,房产公司也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这起因网上发布不实文章引发的纠纷案圆满结案。
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飞说,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虽然是因为虚拟的网站而起,但在现实生活中,其发布内容公布了房产公司的具体名字,也为其他一些网友所知悉。在这种特定情况下,网上的情况反映因而不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而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被告所写内容不实,主观上具有毁损对方名誉的恶意,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的公正评价,其行为侵犯了房产公司的名誉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是理所应当。 (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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