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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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  
 


    未通过认证人员将暂停支付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11月1日起开展省本级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对经核实逾期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

    此次认证范围为省本级2007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在省社保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流程为:由原工作单位向认证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送达《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异地协查通知书》,离退休人员携带《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退休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保机构或公安机关进行认证,并将由认证机构签章后的《通知书》递交或邮寄回原工作单位。

    离退休人员应于2009年2月10日前完成认证手续。对经核实逾期未通过认证的人员,省社保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暂停支付养老金,待补办完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已停发金额。

    据介绍,每年对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认证,可有效防止冒领、重领,避免基金流失。(钟振宇张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