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取消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
据发改委介绍,近日,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的意见。
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座谈会还就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这次座谈会还约请税务总局、中编办、人保部、农业部等参加。
消费税取代燃油税
一种新说法政府可能是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来取代燃油税,不变的是养路费仍取消。其重要理由是:成品油消费税适用于七种成品油产品,而不仅局限于汽油和柴油;消费税面向炼油商及进口商征收,而炼油商及进口商可以将成本转嫁给客户;此外,相对来说比开征燃油税更易操作。
意义有多大撤销二级以下公路收费,对于那些希望通过燃油税政策降低用车成本的人来说意义不大。
以成都为例,目前二级以下道路都没有收费,而且仍在收费的二级道路收费站点也将在最近两年内消失。
★专家观点★不要为居民带来过大负担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人保部参与此项改革的角度,是防止征收燃油税为居民带来过大负担。”因此他认为此前有人提出的燃油税按50%税率开征的建议不妥。
狄煌还建议,政府在研究这项改革时,一定不能将政府收入作为出发点,“应该召集燃油税的纳税人代表,召开听证会”。
收费站取消60万人咋安置
燃油税开征后,一些公路的收费站点将要取消。有专家称,全国征收养路费的人员曾经达到了60万人之多,“这一部分人应该怎么安置,是需要决策部门研究的问题。”
★有此一说★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可能取代燃油税开征
关于燃油税改革,业内还流行这样一种说法:政府可能会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来取代燃油税的开征—————不变的是,养路费仍会同步取消。
这种观点的重要理由是:成品油消费税适用于七种成品油产品,而不仅局限于汽油和柴油;同时,消费税面向炼油商及进口商征收,而炼油商及进口商可以将成本转嫁给客户;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相对来说比开征燃油税更易操作。
另外,关于为何议征燃油税历经十年却尚在胎中这一问题,目前坊间的普遍说法是,养路费等费用现在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改成燃油税后,税收要划入国家税务部门。因此,要实施燃油税,首先要妥善解决这两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其次,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存在不配套的问题,改成燃油税后,一些原本由地方政府收缴的费用将直接收归中央,势必更加影响地方政府的财力。最后,对于农业、铁路、航空、航运等部门使用的燃油,是否应该同样缴纳燃油税,也需要进行多部门的利益博弈。
★关键词点击燃油税
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燃油税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以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
从《公路法》的通过到2004年11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燃油税改革经历过几次热议,但一直未能实施。原因一是油价的不断上涨,此外,燃油税的推出还牵涉了多层利益的分割。
根据2007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
(综合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