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成都如何执行相关政策还在研究之中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据悉,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等,共计100项,涉及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流动、执业资格、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总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成都关注·免收借读费
小学生每年最多省1600元初中生省4000元
借读费是由于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据记者了解,从2004年起财政部就要求免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而在城市中小学之间,借读费一直被列为物价局核准的一个规范性收费项目,允许学校收取。一旦免收,非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入学,收费将更加便宜。因此,明年将取消借读费的消息引起了成都各中小学师生的强烈关注。
成都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的《关于二00七年秋季成都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小学借读费标准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1600元/生·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改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窗口学校1200元/生·年;其他学校800元/生·年。
初中借读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学校3600元/生·年;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改制学校(如石室联中、七中育才和树德实验中学)4000元/生·年;市级示范学校2800元/生·年;一般中学2000元/生·年。
而就在今年8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表示,从今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但借读费仍然是保留的收费项目,学生需要缴纳。
四川如何执行财政部的新规?记者近日就此问题询问了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教育厅尚未收到相关免收借读费的通知,另外,由于教育收费是由财政部门订立收费项目,物价部门订立收费标准,四川今后如何执行还有待通知。
(江俊汪玲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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