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保财险都江堰市支公司的报告(二十一)
□何崇伦本报记者吕林
一个公司偿付能力强不强,公司实力是否雄厚,投保客户是否放心,出险时是否获得足额的及时的赔付,大灾时是否赔而不垮,取决于公司平时的管控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是否强。
对此,都江堰支公司从领导到员工如履薄冰:首先狠抓了理赔质量和承保质量,从而切实做到强化经营管理,注重社会效益与公司经济效益。
1996年以来,都江堰支公司就制定出14400字的、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承保理赔管理规定。包括总则、承保规定、理赔规定、奖惩规定、监督管理、附则等“六十条司规”。其核心内容就是加强承保质量管理和理赔质量管理。
首先严格了签单管理和两级核保制的双保险,同时还建立了黑名单、灰名单制。黑名单上的不保,对灰名单(连续两年高赔付率的客户列入灰名单)上的客户采取拒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或其他限制赔付的措施,有效地把承保风险挡在了门外,维护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效益性。
其次是大案讲质量、小案讲速度的理赔质量管理。其中对影响公司与保户关系,对业务稳定带来负面影响的理赔案件,做到每案必复查,每案必清理。2005年,公司对反应强烈的医疗保险理赔案例“自查自纠”,仅当年就代客户从医院追回5笔总金额达21750元的医疗费。同时公司落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医疗跟踪工作,加强与医院、主治医生、车主、伤者的联系和沟通,从源头上控制了不合理医疗费支出,客户与公司在医疗费扣除问题上的矛盾减少了,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严格管控、科学管理,不仅树立了“治司严明”的社会形象,防范了经营风险,还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该公司年度保费利润率都在15%至20%以上,一直名列成都分公司系统前茅,实现了公司稳健经营、有效益的科学发展。
2005年11月,国务院监事会检查组在对都江堰市支公司的业务工作检查后,给予高度评价:“都江堰市支公司团结、有凝聚力、向心力,管理细、很扎实,机动车险业务占到80%比重的情况下,仍取得这么好的效益,实属不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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