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23日 星期二
版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以案说法  
 


    同林鸟欲单飞法院判决不准

    2007年10月的一天,身体一向健壮的公交车司机邹某,正驾驶着一辆豪华公交车,稳稳地行驶在蓉城的一条繁华大街上。突然他感到“轰”地一声,犹如天塌地陷一般,两眼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失去知觉前,他下意识地双手紧紧抱住方向盘,一脚踩死刹车,公交车怪叫着停在了路边。从惊愕中醒过来的人们围拢过来,急忙把他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原来邹某系突发脑溢血导致昏迷。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丈夫突发疾病,妻子周某端汤送水、日夜陪伴,尽显恩爱。可为了养家糊口,她不得不上班工作,请婆家人护理丈夫。婆家人因此对周某非常不满,经常数说她的不是,并将邹某转到郊县疗养。周某备感委屈,愤而起诉到青羊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邹某则认为双方从1998年恋爱,次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坚决不同意离婚。

    专家说法

    法院认为,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审理查明,周某与邹某婚前感情基础好,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在邹某生病后,确因生活琐事发生过一些纠纷,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周某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现邹某正患重病,离婚实非家庭之福、社会之幸。危难之际,双方更应珍惜夫妻感情,加强沟通,互谅互让,相互扶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朱新朝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