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教育部网站刊登《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通报。通报称,《通用规范汉字表》自2009年8月12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8月31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发来的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总计2912件,其中大部分认为44个汉字字形“不宜轻易改动”,主要的建议集中在字形、补充用字和异体字三个方面。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