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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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大竹县东方医院院长获刑套取新农合资金犯下贪污罪  
 


    本报讯 医院不为病人着想,反而打起新农合资金的如意算盘,在一年时间里,院长等人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共计3万余元。近日,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依法就该案提起了公诉,该县东方医院原院长杨某等四人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

    大竹县东方医院是一所私立医院,2007年初,该医院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同年11月,该医院重组,杨某被推举为院长并主持医院全面工作。从2008年初开始,杨某便伙同股东兼会计冯某、股东兼医生罗某、股东兼出纳常某等三人套取新农合专项惠民补助资金。2008年5月,随着病人陆续到医院报取1至4月账目,杨某便按照病人实际医疗费用和新农合报账比例算出垫支金额支付给病人,并让领款人在空白新农合住院报销花名册签字。报账完成后,杨某便安排冯某、罗某、常某等人伪造病历、处方,虚增病人住院天数以扩大报销支出,并将改造后的材料报到新农合医疗服务中心审核,就这样,在杨某的操控下,105位病人分两批共报账近8万元。事后,经大竹县新农合医疗服务中心重新审核,杨某等四人共骗取新农合专项资金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东方医院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后,受委托对新农合专项资金有垫付报账等职能,杨某等四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修改病历、虚增住院病人住院天数等手段,套取新农合财政专项惠民补助资金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法院随作出了上述判决。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