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累计少生人口33.7万人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平昌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人口计生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4.22‰下降到8.98‰,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3.53‰下降到3.97‰,符合政策生育率由34.1%提高到90.8%,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跨越。全县累计少出生33.7万人,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据预测,将为社会节约支出660亿元,使平昌县脱贫目标提前5年实现,而且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特别是把已婚妇女从人口生产重心转移到物质生产上来,走出了一条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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