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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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受害者有了避风港  
 


    上海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

    上海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本月24日正式成立,中心将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

    这一中心由上海市妇联联合民政等部门共同筹划设立,庇护对象主要为居住在上海市、因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后无处安身、需要暂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庇护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受害者可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分别向居住地街道(镇)妇联和老龄办提出书面申请。非工作时间或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直接至救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给予临时性救助。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