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遗产,外爷外婆继承
本报讯 日前,四川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区石井铺乡新场村8社已亡村民王林留下的遗产,由其外爷李洪尧、外婆张桂兰共同继承。去年5月,父母已双亡的单身青年王林不幸溺水身亡,其留下的遗产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店铺及存款。王的二叔王高章和外爷外婆都想继承这份遗产。为此,王高章把王的保险单掌握手中,还把王的店铺出卖。由此发生了遗产继承纠纷,打起了官司。法院则根据《继承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王从明 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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