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重庆市相邻的泸县、
合江、江津、永川四县市边区治安联防及计生工作第十三次协作会在永川市朱沱镇召开。四县市分管领导、计生、公安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领导出席会议。永川市计生委副主任苏云作了题为《加强协作,增进友谊,促进边区计划生育工作协作发展》的报告。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边区治安联防及计划生育协作章程》。与会人员围绕加强边区协作、抓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遏制计划外怀孕和生育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在管理原则、工作职责、生育政策、孕环情监测、节育手术及费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江津市计生委副主任夏光明代表江津市计生委分别与三县市计生委负责人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1、户籍地计生部门必须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和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已婚育龄人员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并与其保持联系;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应查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纳入日常管理,督促已婚育龄人员按季寄回证明。2、流动人口执行户籍地的生育政策,一律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安排生育计划,办理《生育证》。3、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凡被雇请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承担,无单位的人员由受术者本人支付;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
由最先发现方落实补救措施,费用由计生对象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负责,并在30日内划拨给协助方。
(陈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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