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有多少文化


  白领是现代都市高收入又标榜高品味与高格调的一个群 体。近似于西方的中产阶级。
  白领是改革开放形式大好的既得利益者,物质上前所未有的丰富,这是像我这样走在白领边缘的人所渴求的。可是当我细心地趋近这一群体时,发现这个群体精神上貌似强大,实则虚无,甚至呈现出真空地带。这个群体,男的经常西装革履打领带,女的衣服光鲜如流行的晴雨表,他们每日穿行于高耸入云金碧辉煌的大厦中,在开着空调的不知寒暑中其实每天的工作都像复制,昨天跟今天没有区别,明天跟今天也一样。他们的个体是城市的一枚按钮,挺机械的,唯有八小时以外,去标榜他们的个性。虽然,每个阶层大体都是如此,只是白领这个阶层更多的选择是不约而同地到酒吧到迪厅到一切音乐油腻浮华、啤酒芳香的地方,在尽情释放自己的同时痛并快乐着。所谓的快乐也就是有人气喧闹可任意制造噪音的肆意,而那份痛,在于心灵的寂寞,或者说精神的虚空。于是,为了不在寂寞中变态,他们纷纷在寂寞中恋爱。有一位女白领冲着我说:“我宁可寂寞,也不愿孤独,我宁可庸俗,也比你贫穷地清高好。”生活中他们高谈阔论,引领着城市时尚的话题。你根本不用读报纸看电视,从他们口中,就可知道现在流行什么,那里有时装展,什么时候有什么音乐会,现在流行什么书,乃至于IT界的张 朝阳什么什么的,好像百事通。
  初听以为很博学,其实他们很少读书报,只是技巧地用鼠标在互联网中按一下时尚的综合档目。他们也读书,读一点适逢潮流的经典小说,比如张爱玲流行,就读《倾城之恋》,现在流行杜拉斯就读《情人》,再偶尔读一些诸如《读者》、《生活》之类的杂志。再在《格调》或者一些先锋言论中摘几句名言,就可以在端着鸡尾酒的时候加以引用,以显示他们的品味与独特。他们看不起知识分子的那份率真与迂腐,更看不起洗脚上田富起来的农民,可他们更愿跟后者做朋友,至少在文化的品味上可以产生优越感。物质上他们样样都有,却常常唱着崔健的《一无所有》,也常常在热热闹闹中喊着“百年孤独”。也许在他们的群体中竞争压力太大,尔虞我诈,多的是两面三刀的人,处处有朋友但彼此暗藏着一手。所有这些都反映出这个群体精神上的困乏与疲惫,用作家秦巴子的话说:“一代青年曾经的青春、热血、狂喜、愤怒和反叛,全都白成一种软,一种苍白,一种内心的衰老。”他们只有“隐忍、调侃、自我解嘲,然后便是妥协与趋附,以及尴尬。”而更让人悲愤的是他们对社会责任的漠视,比如对正义的追求对精神的垒建。曾经听警察朋友说一件事。在这个城市白领最集中的地方,一名警 察发现抢劫案,与歹徒搏斗,被五名歹徒打得头破血流,而围观的青年没有一个冲上去援手,最终让歹徒跑了。也许在白领的眼里,遇上这样的事情冲上去就如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既可笑又不合实际。至今为止,我在报纸上看到的见义勇为者,都是我们的蓝领兄弟,未见有白领同志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这是一个处处标榜文化与格调但却缺乏终极理想与精神追求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我看到的是像刘震云小说一样的“一地飞舞着的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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