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宣布,今年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将重点
推广余额还贷法。 这一举措一方面将大大简便借款人的还贷手续,另一方面也使借款人的利息负担有所减轻。 据介绍,采用余额还贷法,借款人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提取还贷委托书。具体程序是:借款人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一次性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贷款银行按照归还贷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借款人月还款额,随后借款人按照新的月还款额逐月进行不间断还款。在还款中,借款人可以选择剩余期限还款,减少月还款额;也可以选择按月还款额还款,缩短借款期限。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余额还贷法的还款利息是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相比逐月归还贷款的办法,减少了计算利息的本金余额,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因此相应减少。据了解,上海市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都将全年办理余额还贷手续,因此,市民也无须像以往那样集中在一两个月内办理还款手续,极大地便利了借款人还贷。 另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考虑到部分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借款人除可选择上述不间断还款的余额还贷法以外,也可以选择若干月停还的方式,停还月数为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与月还款额的倍数。停还月份结束后,借款人应继续正常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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