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医院的整体诊治水平上
档次,改善服务是一方面,但关键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法和体制,如近期各地医院相继推出的病人选医生,单病种限价公示制,住院一日清单制及患者一次投诉待岗制等,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好效果。近又闻哈尔滨医大二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一种与世界发达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接轨的“责任医师制”,不禁由衷叫好。 目前,我国医院管理普遍采用的是三级医疗负责制,就是说一个住院病人的治疗由住院医生、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层层负责。然而实际上“谁都有责任,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屡屡发生,出了医疗事故也追究不到责任者。而实行责任医师制,即由病人挑选责任医师,他对病人专门负责,提供从病人入院前的诊断、治疗到出院后的病情跟踪等全过程、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责任”的话题近来越来越被人们谈及。报纸版面有责任编辑,法院有主审法官,检察院也实行了主诉检察官,所以医院搞责任医师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有很多故事就是在“管又不管,不管又管”的模糊责任状态下发生的。现在,在“责任”的铭牌上写上责任人的大名,有功了奖掖责任人,有问题拿他试问,不会出现“成绩面前众人齐伸手,问题面前拿起板子找不到屁股”的现象,也不会再出现手持领导“找有关部门解决”的批示而找不到“有
关部门”的尴尬了。责任医师的出现,实在是件值得人们拍手称快的大好事,其他医院甚至其他系统能否“拿来”借鉴一下?
□张应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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