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丽桦 冬妮文/图
一
38岁的周路斌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中学毕业后报名参军,在部队表现突出,多次受到嘉奖并入了党、提了干。1993年10月他转业到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分局,被授予二级警司警衔,95年安排到看守所任管教干事,负责对在押犯的教育、管理、监督。1999年9月,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检察院督办的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钱兴琼异地关押在嘉陵区公安分局看守所。钱兴琼是看守所里的重点管理对象,周路斌经常找其谈心。开始是简单地教育开导,后来是了解案情,谈论遭遇。听到她吹嘘以前的挥金如土,现在至少仍有数十万、数百万资产,周入了神。周路斌从钱的眼神中看到了她渴望了解外界情况的迫切,钱也从周的摆谈中知道周因离婚,正急于找钱买房。彼此的心思都心照不宣,2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天,钱向周提出给家里打个电话,周明知违反管理规定,但仍然从朋友那里借来手机给钱使用,让其与外界通话联系。过了两天,周便借此向钱提出“借2万元钱”。钱推口自己账号被冻结,财产被查封,无现款可借。周便启发她可以找以前的朋友想办法,钱觉得难以再推辞,周便将借来的手机交给钱,叫其联系外面的朋友给他筹款。并说:“你找
朋友借点钱,以我的名字买个手机,你以后也好用”。能与外界朋友沟通联系了解情况,这正是钱兴琼求之不得的事情,花点钱又算得了什么?钱庚即同意了周的要求。周立即借款购买了“爱立信”手机一部。一幕肮脏的交易在看守所拉开了序幕。
二
2000年元月23日,钱兴琼用周提供的手机在监舍先后向成都、德阳、锦竹等地打出电话30多个,急切了解外面的情况,找人为自己的案件活动。不多天,钱联系到德阳孝泉镇的邓某,叫其准备两万元钱拿到南充送给看守周路斌,以求得周的多方关照。但邓认为这无异于“肉包子打狗”,更怕牵连到自己,所以不同意。在钱的再三请求下,邓答应拿1万元钱,但要求“哪个用钱哪个就到家里来拿”。钱只好叫周自己到德阳去取钱。周冒着严寒,身着警服,带上钱兴琼的亲笔信和联系电话号码赶到德阳,因未与邓联系上,只好悻悻而归。两天后,周再次赶到德阳,从邓某手中拿到1万元钱。回到看守所,钱兴琼自留3000元,对周说“你经常关照我,这7000元送给你,不用还了”,周路斌欣然笑纳。拿到这7000元钱后,周路斌总觉得太少,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过了几天,他又对钱说“你上次给我的钱,我买了手机、付话费、还帐都用完了。春节快到了,我前妻又催我搬房子,你抓紧
时间再给我找点钱嘛!”钱兴琼又电话联系催收邓某以前修房子在其处借款3万元。周路斌第三次来到德阳,从邓某处拿现金3万元。因钱兴琼坚持要把其中的2万元作为自己儿子的生活费,周心里颇不痛快,但转念一想,这也正好表示自己不是那种见利忘义、贪心之徒。于是,率性用剩余的1万元给钱兴琼买了减肥药、食品、物品等,自己只得了400元。钱兴琼也知道周没有得到钱很不高兴,但为了稳住周,让其继续为自己效力,便又拿出骗子把戏,向周吹嘘说:“重庆曾某、杨某欠我80多万元钱,以后我写个收条给你,帮我收回来,我再送给你5万元。”钱的一番谎言让周信以为真,以为找到摇钱树。2000年2月中旬,周路斌值班时对钱说:“你叫我办的事我给你办好了,我这个人还是经得起验证的,你给我办的事过春节不要忘了”。钱知道自己说的话是骗人的,但她不想失去这个可以利用的“靠山”,便只好用手机多方联系,在成都五块石王某处借款2万元。周路斌穿上警服第四次南下,在王某处拿到现金13000元,除给钱的儿子生活费和买衣服开支1000元外,其余12000元便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三
当周路斌拿着钱兴冲冲地从成都返回南充时,钱兴琼已从嘉陵区看守所转押到了阆中看守所。钱许诺的5万元钱还未拿到手,怎
么办呢?3月中旬,正愁着想不出联系办法的周路斌接到与钱同监舍的已决犯蒲素英打来的电话,蒲说:“钱兴琼叫你到阆中来一下,带上现金2000元,毛衣一件”。周路斌第二天即带上钱、毛衣和信件一封来到阆中,以蒲素英表哥的名义会见了蒲,通过蒲将钱物信件转交给了钱兴琼。5月下旬,周又应召来到阆中,从另一已决犯曹忠手中接过钱兴琼写的信。钱在信中要求借周的手机。周看信后,当即从身上取下手机交给曹忠秘密转交给钱兴琼。5月底,钱兴琼在监舍内用周的手机与周通话联系。周提到5万元钱的事,并叫钱出具收条让他去收欠款。钱顺水推舟叫周来阆中来拿。周第三次来到阆中,通过曹忠将钱兴琼需要的3000元钱给了她,钱也把写好的信连同三张收据交给了周。钱兴琼在信中煞有介事的写道:“收欠款的事,我与小曾、杨姐联系妥后,到时他们自会打电话通知你。你可要多长个心眼,把钱点清后给收条”。周路斌回南充后左等右等,始终不见有人与他联系。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周再也沉不住气了,便托曹忠给钱带信“你说的事究竟是真是假?我要把你的手机停了!”生怕与外界失去联系的钱兴琼赶忙写了一封信,信誓旦旦地骗周说“因2人到新疆去了,未联系上,千万不要停机,不然就更难以联系”。此
刻,钱迷心窍的周路斌已被那诱人的诱饵深深地诱惑着,他岂肯轻易放弃?说停机也只不过是一种急迫的催促罢了。就是为了这吊人胃口的5万元钱,直到案发,周路斌也未停机,还为钱兴琼交了电话费4000余元。在6月至8月期间,周路斌还3次到阆中,给钱兴琼带钱、物和信件进出看守所,并由钱的亲朋为其办具了准备保外就医的病历资料,就是钱兴琼不用的衣物也由周亲自带给成都的亲属。金钱的魔力,使这名在铁窗外威严巡视的看守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奴仆,一步步沦为囚犯。
四
2000年8月,阆中市检察院起诉科在审查钱兴琼特大诈骗案时,承办主诉检察官注意到该钱在供述中无意流露出对外面情况比较了解的情形,遂细心地进行试探询问和综合分析,觉得她这一形迹极其可疑。于是建议监所部门加强监督、临控。监所检察人员经认真观察,配合看守所干警对监舍进行了3次突击性检查,并对钱进行单独检查,终于从其下身隐蔽处搜查出“爱立信788”型手机一部。钱见事情败露,气急败坏地将手机摔烂。手机是怎么从高墙外飞进看守所的?钱闭口不谈。主诉检察官和监所检察干警及时互通信息、共同研究对策,充分利用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时间,一边对钱攻心突破,一边对能够进出看守所与外界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
一边查询手机号码……。同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案情。检察机关经统一指挥部署,确定起诉部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遂抽调起诉、监所、反贪干警共同组成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前往该钱曾经关押过的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排查嫌疑人,一路留阆深挖细查巩固证据,另一路前往成都、绵阳、德阳等地外围取证……。仅十余天时间,一举查清该案,周路斌万万没有料到会在阆中翻船,当检察干警神兵天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彻底绝望了,并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一把剪刀,对准自己的喉颈部位,企图自杀。经对其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周终于放下剪刀,走进阆中市看守所的铁门。在侦讯中,周辩解:“是为钱犯保管钱物,相当于管家角色”、“其与钱犯关系暧昧,有感情纠葛,纯属私人礼尚往来,不属受贿犯罪”、“是向钱犯借钱,属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收受贿赂”、“为钱犯垫支了通话费等费用,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等。但是,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他终于难以自圆其说,不得不低下头。阆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周不服此判决,遂上诉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3月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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