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最近,我发现丈夫在我们夫妻感情上不对劲,便千方百计寻找原因。经过调查,我发现他正在网上和一个叫“东西邪女”的人打得火热,并发展到以夫妻名义聊天。那女的公然称他为老
公,他则称那人为“老婆”,彼此情话绵绵,令人肉麻。 据我了解,他们已在网上举行了结婚仪式。对此,我实在不能容忍,但只要干预他上网,丈夫就以和我离婚相威胁。请问,这种影响我们正常婚姻关系的“网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读者雯雯
雯雯读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结婚,仍是指依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行为,或虽未履行登记结婚手续,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即所谓事实重婚。而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男女双方当事人既不可能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也不可能同居生活,双方充其量只能在夫妻名义相称,而不可能履行结婚的实质要件,因而,不可能构成重婚罪,只能算个无聊的游戏而已。有时这种行为还会闹出笑话,比如双方本来都是同性,一方在网上取了个异性名字“征婚”,以寻求刺激,这种现象在网虫当中比比皆是。当然,你的丈夫在网上结识的那位是男是女我们不清楚,但无论如何,这样做都是不道德的,你要尽力劝他,不要搞这种有伤夫妻感情的游戏。 李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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