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文物景点中,大都有“禁止拍照”的牌子,有时感觉大老远跑去,不能拍点照片作纪念,挺遗憾的,许多朋友对这种规定很不理解。不许拍照的主要原因是拍照时闪光灯对文物有损坏。事实上,我国古建筑大都是木质的,容易损坏,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脱落,拍照时,闪光灯的反复照射对其破坏很大。因此,一般禁止拍照。普通的可见光波长是在 400纳米至 700纳米之间,低于 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体变质;而高于 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响。我们使用的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有长有短。但都应是低于 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有破坏。因此,木质建筑物、字画、丝绸制品、壁画等文物,应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 199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关于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方面新的通知。其实,对于文物,国家文物局只从政策法规上进行宏观管理,具体的管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单位在不违反国家统一法规的情况下,根据文物不同的情况进
行管理。 (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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