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人情·情理


  两位老儿,街头邂逅,对口音立即认了老乡,不上半小时已是“它乡遇故知”般熟得热烙。一位“看在老乡份上”愿慷慨转让祖传的十枚大洋,每枚只作价 10元;另一位也愿解囊帮衬,替老乡凑合返乡路费。分手后银元拿去一验,却原是白铜包皮的假银元,每枚一元也不值。不免又一次印证了那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俗话。这是近日见报的一条本埠社会新闻。这老乡扩而大之,便是天下一切熟人了。而“熟人烧熟人”也屡见不鲜。举个小例,笔者月前在门卫兼修自行车的后生那儿,换了个车筐, 12元。几天后因买小五金在店铺顺便问了问价,一模一样的篮筐喊价才 8元!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怎好去计较,只好吃哑巴亏了。前些年传销之所以盛行,多也是社会习惯爱认熟人,或者说很多人碍于熟人有那点人情,不好薄了情面,于是“下家”便不难找。下家十有八九沾个熟字,三亲六戚,狐朋狗友,同乡同事、下级下属……自己被“套起”,便找几个熟人来当“替死鬼”,解脱了。如是下家又找下家,熟人牵了一大网,也不知是谁套了谁,只见传销发达得疯狂。传销最终被取缔,便足可见这熟人意识的强固和危害了。尽管如此,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凡事相信熟人,相信人一熟,便 有人情,人情大如天,天下没有人情办不了的事。
  一位沿海企业家在广东办公司,觉得顺顺当当,当办的事当解决的问题及时都能办能解决。后来他又投资内地求发展,便明显感到几多肘掣。要办件事,明明于理于法应该不难,总也得转弯抹角找个熟人去办,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事才不会节外生枝或拖拉推诿。这也见于《中国经济时报》,是那位企业家在研讨西部开发问题上的经验之谈。作为一个人,我们更多的是对陌生人充满警惕;作为西部人,是不是该由此想想,对诸如此类的“熟人情结”也应多一份警惕,不让它坏了我们的形象和投资环境这样的大事?前面所举的小例,还不过只是个人吃点小亏,倘这熟人的人情效应涉及大端,更可坏人根本。一旦情大于理、情大于法,因为是熟人,送礼不好拒;因为是熟人,说情不好绝;因为是熟人,倾斜自然多。人情复盖之下,明知违规违纪的事,办;网开一面的法,认;无原则的照顾,行。心中那条基本防线不知不觉间,已消弭于温情脉脉的熟人脸谱群中。其后果便不堪设想了。社会交往人人都有,认情更须认理,理必大于情。这个理就是法律法规,良知道德。不该办、不能办、不准办的事,熟人同样不能网开一面。情归情,理归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
  解释说服,坚持了原则,又不伤熟人和气,这是必须守住守好的一条底线。否则“熟人烧熟人”,把人一下“烧”进大牢也并非不可能。那种被熟人笼络而徇私枉法,最终跌入陷阱的教训,同样也屡见不鲜。
  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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