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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2版 要闻
·未来 川人将享有这些健康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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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要闻 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未来 川人将享有这些健康福利
    

四川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召开

  家庭与生活报讯(记者 白华宇 陈秋吉)5月31日,“四川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省卫健委副主任宋世贵、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彭波、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珣分别介绍了四川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

“1+4+2”
医疗保障改革初显成效
  4月14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提出了6大方面改革任务和22项具有四川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了“1+4+2”的医疗保障改革安排。
  其中,“1”是明确了我省医疗保障改革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和“2”明确了六大方面改革任务。其中,“4”即要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和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等四项重大机制;“2”即要进一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和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改革举措:一是探索推进五大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付费”的医保管理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按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和改革运行情况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五是建好医保专有资源平台,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多举并行
加快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仅对能看病有强烈的需要,更对看好病、更舒适地看病有需求,我省在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呢?
  彭波介绍,未来我省将推动统筹区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动实现跨统筹区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推动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省医保窗口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好差评”制度,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舒心的医保经办服务。
  据了解,目前我省医保经办服务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下一步将推动医保业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实现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此外,我省会重点建设全省统一的新医保信息系统。新系统采用了云平台、中台、区块链、AI、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用于医保线上线下各类业务,更多“指尖医保”“无感医保”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渠道,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医保服务。该系统计划今年底完成新系统主体建设,争取明年正式上线运行。

提升实力
争取更多医学中心入川
  截至2020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8万余家,卫生人员82万余人,医疗服务年诊疗量5亿余人次,全省门诊患者满意度位列全国第二,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宋世贵表示,为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全省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我省将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在加快建设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西南)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基础上,全力争取更多的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四川落地,大力发展传染、儿童、妇产、肿瘤、精神、口腔、康复等专科医院,健全“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宋世贵表示,为加强群众就医体验感,我省将在推进医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开展医联体建设等方面下更多功夫,计划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医疗质量控制、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医院等级评审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城市地区网格化医疗集团布局管理,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管理、责任、利益、发展等多方面的共同体,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制度健全
完善群众医保待遇
  看病难、看病贵是这些年来老百姓特别关注的问题,大家都希望通过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机制切实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近年来,我省也陆续出台系列文件,指导各地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彭波介绍,我省下一步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改革完善医保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彭波表示,首先我省将在坚持分类保障职工和居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筹资政策和待遇保障政策。其次会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政策,科学确定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实施分类、分档救助。此外,在发生重大疫情时,我省将及时将相关传染病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项目等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患者,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此外,我省还将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殊疾病医疗费用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确保特殊人群以及特定疾病人群就医就诊无后顾之忧。

加强监管
全覆盖抽检助力药品安全
  众所周知,药品集中采购有利于降低药价,但药价降低了会不会影响药品质量下降?如何确保仿制药的安全有效?
  何珣解释道,在保障集采中选药品的质量方面,我省高度重视集采中选药品的质量安全的监管,将集采中选的企业、中标的品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一企一档、一品一策”的监管模式。
  首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生产管理,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行原辅料的供应商审核与质量把关,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生产记录、检验数据的管理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
  在监管层面上,对中选企业和中标品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质量体系的全覆盖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的过程持续合规。目前,针对我省22家中选企业41个中标品种,实行了全覆盖的监督抽检,已完成监督抽检60批次,抽检的合格率100%。
  另外,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在2017年已开始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全省共有45家企业的100个品种、169个药品批准文号通过了仿制药质量的一致性评价,品种数量居全国第5位。

打击骗保
护航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也正式实施,可以说给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门。
  “我省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彭波说道,《实施意见》就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提出了三方面举措:一是改革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三是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
  此外,省卫生健康委也同省医保局、公安厅等部门联合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在全国率先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三医监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全程、动态、精准的监管,着力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督和惩防体系。
  宋世贵表示,下一步,省卫健委将继续同省医疗保障局、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切实规范诊疗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带量采购
深化改革促药价降低
  近两年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热门的话题,自2019年以来,国家先后组织了4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我省也牵头组织的6省2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均降价明显,较好地促进了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对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在推动解决医疗服务领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实施省级和省际区域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争三年内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到6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到5类以上,推动药品的降价。推广使用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推行三种新的挂网采购方式,以市场的力量推动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政策、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标准的杠杆作用,引导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二是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我省要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医用耗材公共采购市场建设,推动省药械采购平台与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相关部门和外省药械采购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将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费用负担重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治理范围。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让更先进的临床急需项目尽快为群众服务,稳步新增成熟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进行调价评估与价格调整。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药品价格监管,督促医药机构加强价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