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与生活报讯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在京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会。会议公布,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个省份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区、市)为建设主体,鼓励示范区在中医药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