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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6版 医周刊·医药
·国产氯巴占上市 药企加速布局罕见病领域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我国最大医用同位素生产基地启动建设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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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 医周刊·医药 2022年11月01日 星期二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责任,从而督促持有人主动将可能的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起阶段,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新版《办法》共33条。明确持有人是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的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对于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召回,其生产企业按照新版《办法》组织实施。新版《办法》完善了持有人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的调查评估要求,细化了持有人主动召回实施程序,督促和指导持有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及时主动召回,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 (孙燕明)